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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文物局今天(21日)联合发布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指导各级检察机关、文物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促进形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更大合力。
这次发布的案例共5件,分别是甘肃省检察院督促保护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诉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侵害长城历史风貌及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陕西省神木市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检察院督促保护清水营城址行政公益诉讼案、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大通段)行政公益诉讼案。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这批典型案例所涉长城资源类型多样、公益损害情形多样。发布的案例涉及河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份,包括燕、秦、明等多个时代的长城;受损情形既涉及长城本体如墙体、烽燧、敌台、关堡等,也有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损害长城景观风貌和周边生态环境等情形;违法主体既有法人违法建设,也有行政机关在履行建设规划、资源保护等职责中未兼顾文物安全导致文物受到损害。发布的案例中,既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各类监督方式手段督促公益修复,此外还注重通过办案促进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在甘肃省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在促进整改的基础上推动武威市政府专门设立了武威市长城文化保护研究院,在每个县(区)设立长城文化保护站,专门从事长城保护工作,出台《武威市长城巡查检查办法》,强化常态监管。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负责人表示,文物保护需要多方协同、凝聚合力,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体系,国家文物局将进一步深化细化文物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协作机制,推动完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强化文物保护法治宣传,突出问题导向,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或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落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